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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上报2009~2011三年拟建建筑节能项目的通知
2015-10-12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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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函科〔2009〕119号

关于上报2009~2011三年拟建建筑节能项目的通知

省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建设局:
    为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结合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要求,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2009~2011三年内拟建建筑节能项目,作为项目储备在申报国家和省财政支持项目中优先予以支持。请你们结合当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总体安排,选准选好建筑节能项目报至我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型
    (一)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安装项目。申报对象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校园区。
    (二)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对象为拟开展节能改造的各类既有建筑工程。
    (三)新建建筑节能项目。申报对象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新农村建设中集中居住的农房。
    (四)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申报对象为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执行建筑节能65%以上标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在建工程。
    (五)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统一安装整体式太阳能热水器的住宅小区(其它类型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可作为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申报)。
    (六)新型建筑节能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应用墙体自保温技术、节能门窗技术、建筑外遮阳技术的新建、在建工程。
二、   申报条件
    (一)项目建设资金以建设单位自筹为主。
    (二)住宅小区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高校园区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
    (三)申报项目能在2011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
三、   注意事项
    (一)请各地建设局高度重视,主动与发改、房产等相关部门协调,组织好此次项目征集工作,确保当地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上报,为建筑节能项目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二)推荐项目请按附件提供的汇总表格式,以电子文档报至省建设厅,并电话确认邮件到达。邮箱地址:
jsntfzx@163.com
    (三)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3月20日。
    (四)联系人及电话:费宗欣  025-51868860。


    附件一: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安装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二: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三:新建建筑节能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四: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五: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六:新型建筑节能技术推广项目汇总表.xls
 
以上申报表在省建设厅网站科研设计栏目下载。网址:
www.jscin.gov.cn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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