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

篆刻作者:西泠印社书画篆刻院崔志强工作室 吴晓光

篆刻作者:中国艺术研究院篆刻院 冯宝麟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
1982年1月,邓小平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简称“一国两制”,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解决香港、澳门问题的初步实践,证明“一国两制”构想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到香港、澳门等地的历史和现实,是推动祖国和平统一的创造性方针,在国际社会中产生了巨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