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现将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经研究决定,中心职工自2011年1月24日开始轮休,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轮休,2011年2月17日正式上班。
二、 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要害部位认真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对本部门可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应及时报集团办公室。各部门领导应对安全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严防不测事件的发生。
三、 寒假期间,离校人员要注意安全,按时返校。各部门应安排好轮休期间的值班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