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各部门经理负责在放假前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切实做好节日(4月5日)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中心值班主任是夏灯凤主任。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接待中心办公室 201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