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现将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经研究决定,中心职工自2012年1月16日开始轮休,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轮休,2012年2月9日正式上班。
二、寒假前,各部门经理要负责对本部门的要害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寒假期间,离校人员要注意安全,按时返校。
四、正常营业的部门每天要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名单于2012年1月15日前报中心办。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接待中心
201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