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现将2016年暑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暑假期间,各部门都应做好正常的服务、保障工作;各部门之间应保持正常的工作联系。
二、各部门轮休时间为7月25日至8月24日,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各项工作的前提下自行安排职工轮休,8月25日(周四)正式上班。轮休期间业务部门必须每天保证一名管理人员在岗。
三、各部门要对全体职工开展假期安全教育,着重要求职工加强自我保护,注意旅途和假期的健康安全。
四、各部门应对安全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严防不测事件发生。暑假前,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要害部位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及时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力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休息条件,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暑假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六、各部门应安排好轮休期间的值班工作,并将管理人员值班名单于7月18日前报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特此通知。
接待中心
2016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