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2017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其中4月4日(周二、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1日(周六)上班。
各部门经理要负责在放假前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切实做好节日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经理要在放假前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掌握放假期间离校外出员工的去向。4月4日(周二、清明节)中心值班负责人吴惠芳主任。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接待中心南苑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