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四版)》正式启用
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工【2008】203号文明确要求,自2008年10月1日起凡在江苏省境内对新开工工程实施监理必须使用第四版监理现场用表,不得再使用第三版监理现场用表(2008年10月1日之前未竣工工程可延续使用)。第四版监理现场用表作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并作为工程档案资料归档。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四版)由江苏省建设厅统一监制,各地承包、施工、监理单位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江苏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和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
江苏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