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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物业中心三校区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6-06-02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物业中心三校区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QWYCG2026005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86070

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物业中心根据集团、中心采购制度,拟采购“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物业中心三校区电动三轮车项目”。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响应。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供应商一旦提交响应文件,视为已阅读并全部理解本采购文件。

一、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的电动三轮车为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仙林校区、浦口校区日常工作、校园活动等搬运物资所需。本项目确定供应商一家。

本项目预算:2.8万元;

本次采购的产品需满足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采购要求

数量/单位

最高单价限价(万元)

1

电动三轮车

1.款式:前后开放式(不封闭)电动三轮车

2.车厢尺寸:1.6m × 1.1m

3.▲电机功率:≥1500W大功率电机提供产品说明书/公开发行彩页/官方参数截图等证明材料。)

4.★电池规格:60V45Ah铅酸蓄电池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相关电池安全检测报告。

5.▲续航里程:>50km提供产品说明书/公开发行彩页/官方参数截图等证明材料。)

6.附产品相关零配件更换价格表。

4台

0.7


二、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

1、为履行采购文件的目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承担本项目要求及相应的资质资格。

2、供应商应提供资质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响应条件,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须至少包括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中的一种: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响应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以下三种材料的任意一种:

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递交之日前六个月内);

2、近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记录(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3、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5)供应商需要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需要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纳记录),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供应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611日17:00;逾期不候。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邮递或现场送达(均需密封)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游泳馆一楼物业中心办公室

响应文件要求:档案袋密封盖章。

响应文件份数:壹式壹套正本、套副本。


答疑时间:采购人不安排统一答疑,供应商如有不清楚之处或认为本采购文件有任何不合理之处,于20266411:30之前,将相关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图片格式发至1526049809@qq.com。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咨询文件,视为对采购文件无异议。


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物业中心主页。

2、本次分散采购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物业中心。

3、供应商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参与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物业中心

2026年6月2日

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物业中心三校区电动三轮车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