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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高校伙食物资集中招标工作总结
2015-04-13

     近年来,北京、上海、黑龙江、重庆等省市高校都实行大宗物资联合招标采购,充分发挥规模效应,搭建供需见面的市场平台,建立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形成可靠平衡的供需机制、合理浮动的价格机制、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教育部的支持与认可,特别是在近年伙食物资价格大幅上涨情况下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7年4月,在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的指导下,省“伙专会”组织开展在宁高校大宗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和南京农业大学等8所高校,首次进行米、面、油联合招标采购,实行规定期限内固定价格;通过现场对供货商资质、样品、报价等对比打分,确定最终中标价格和中标厂商。中标价格与原先各高校分散采购价格相比,下降幅度约2—7%,在各高校中产生良好反响。
    截止2008年4月,在宁高校又进行了3次联合招标采购,参加高校由8所扩大到21所,江苏大学也加入了这个行列;招标品种也不断增加,除了米、面、油主要品种以外,还增加了白糖、生粉、酱油、味精、香醋等调味品招标项目。几次招标下来,高校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也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以南京大学为例,08年上半年通过联合采购,就降低米、面、油直接成本约20万元。
    通过前几次的集中招标采购,也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和问题。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焦点集中在:参加招标的高校多,对招标品种的要求和看法不一致;对中标的供应商的限制,使招标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也使一部分供应商丧失了信心。08年9月,通过对北京高校伙食物资联合采购经验进行考察学习之后,在宁高校成立了“江苏高校伙食原料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采中心”),制订了中心相关准则制度,改进了招标方案,采取自主选择准入合格供应商、合同价不得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方式,分别对米、面、油、白糖、生粉、酱油、味精、香醋、猪副产品、鸡副产品进行了招标,进一步规范了招标程序,增强了买卖双方的自主性,受到了高校和供货商的一致好评。
    集中招标采购是现在伙食部门发展的趋势,教育部、全国高校“伙专会”多次在会议中提倡全国高校实施伙食物资区域性联合采购和原料供应基地建设,要求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及高校提高认识,站在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伙食物资联合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及学校后勤和各地伙食行业组织积极配合、支持联合采购和伙食原料供应基地建设工作的开展。
    今后,我们将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省“伙专会”的组织下,全省各地区联合起来,互通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江苏高校伙食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共同为高校伙食的稳定做出贡献!

(采供部 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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