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大学膳食中心仙林校区食堂室外污水疏通承包服务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SSFW202102
报名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81797
南京大学膳食中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南京大学膳食中心仙林校区食堂室外污水疏通承包服务”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一、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服务目标:
1、学生四、五、六食堂后场沉淀坑1.8米*1.2米*4.2米 清掏清理每年三次:寒假、暑假、国庆节。
2、学生食堂四、五、六总下水平均为半个月疏通清掏一次。其中包含随时堵随时疏通。
3、学生九食堂(仙林民族餐厅、教工二餐厅、九食堂)总下水管疏通,清掏、清理为半月一次。其中隔油池、沉淀坑为2.1米*6.5米*1.8米*2座(每年三次)清掏、清理。(半个月一次)。
4、学生第十食堂(教工一餐厅)隔油池2.5米*4.5米*2.8米*2座(每年三次)清掏、清理。其中总污水管到疏通清理随喊随到(因食堂内部都是采用污水沟)(半个月一次)。
5、学生第十一食堂隔油池2.8米*5.2米*2.1米(每年三次)清掏清理。其中总污水管到疏通清理随喊随到(因食堂内部都是采用污水沟)(每一星期一次)。
服务项目、场所、 频率:
服务项目:室外污水疏通承包服务
服务场所:仙林校区四、五、六、九、十、十一食堂、教工一餐厅、教工二餐厅及仙林民族餐厅。
服务频次:采购方指定
必须符合:保证污水管道、污水井正常使用,并给予服务承诺。
服务地点:仙林校区。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预算:4.5万元/年。
二、投标必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本次招标应具备的有效经营许可,并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本次招标服务能力;
4、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2018年1月1日起至今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的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开户银行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内);
3、有效经营许可;
4、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方式
请于2022年1月7日至1月13日17:00前按以下要求将材料发至邮箱:1575651967@qq.com。
邮件主题:SSFW202102南京大学膳食中心仙林校区食堂室外污水疏通承包服务项目;
邮件正文:投标申请表(见下表,投标申请表请Word版);
邮件附件:本公告第三条所列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若发生以下事项导致报名未成功,膳食中心概不负责:
1、因报名邮件主题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报名信息未能被统计的;
2、因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申请表及附件,而导致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表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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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标品牌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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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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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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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纳税人识别号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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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所属行业性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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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规模2 |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
项目授权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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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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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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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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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拟投标品牌:采购内容为货物类的,需要填写。采购内容为工程或服务类的,无需填写。
2、投标单位所属行业性质是指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名称;投标单位规模划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3、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投标申请表扫描件和word版投标申请表。
五、其他事项
1 、本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南京大学膳食中心官方网页。
2 、本招标采购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南大膳食中心采购办公室。
3 、供应商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投标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参加南大膳食中心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
南京大学膳食中心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