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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部组织外包单位责任人、供货商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15-10-27

  1016日下午,在中心安全质量部的组织下,外包窗口责任人、供货商及中心负责食品原料采购与检查的同志一起,在仙林校区大会议室共同学习了2015424日修订、201510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是中心工作的生命线,任重如山。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条例、细则等也在调整与修缮。作为从事食品生产的工作者,了解《食品安全法》的最新要求与精神十分必要。学习中,中心副主任、安全工作分管领导陆士锋首先介绍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出台的背景、及总体的要求,并大致分析了新法案与旧法案的一些区别,使同志们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了初步了解。接着,中心副主任、采购工作及外包窗口负责人孙军强调,学生是我们的服务对象,必须确保饮食的卫生安全,严把采购、原料验收等关口。随后,安全质量部副部长陈小荣等同志分章节详细诵读了新制定的《食品安全法》的各项条例,带领同志们逐条分析,并就涉及中心管理的部分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本次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同志们对食品安全的认知,为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