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补休,共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上课,补5月2日(星期五)的课。后勤部门和产业单位的放假时间可自行安排。
各院系、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节日(4月5日、5月1日)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各院系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切实掌握放假期间离校外出学生的去向。请各院系、各单位将节日值班名单和值班电话于4月4日(星期五)前报送校长办公室。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南京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请各中心于4月2日(星期三)前将节日值班名单和值班电话报送集团办公室。
集团办
2014年3月24日
